党组〔2014〕3号
中北大学关于设置部分学院党委
及部分基层党组织换届事宜安排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2010〕15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已满三年面临换届。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经2014年3月24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对部分学院党组织的设置进行调整,设立13个院党委,并决定开展各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
1.新设立的党委名单
(1)机电工程学院(武器装备与技术学院)党委
(2)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4)化工与环境学院党委
(5)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党委
(6)仪器与电子学院党委
(7)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党委
(8)理学院党委
(9)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10)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
(11)后备军官教育学院党委
(12)软件学院党委
(13)信息商务学院党委
同时撤销上述学院原党总支。
2.请各学院党委书记尽快召集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院党的委员会,并报校党委审批备案。
3.其余任期已满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要抓紧筹备换届事宜,换届工作要在2014年12月之前按照相关程序完成。
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