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实施《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山西省高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适用于教职工党支部。
一、组织体系
1.支部设置。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党支部人数一般在15人左右。党支部设置一般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对应设置。党支部可根据业务相近、学科专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若干党小组。
2.支部构成。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可以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委员人数在3~5人左右。
3.班子任期。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延期或者提前换届。
4.骨干队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教职工党员担任。全面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教师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确保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
5.责任落实。实行党支部目标管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进行1次述职。
二、党员教育管理
6.发展党员工作。上级党组织发展党员计划落实到位。发展教职工党员有计划,严格遵守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要求,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确保党员发展质量。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
7.党员教育培训。开展常态化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学习党的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党的纪律。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教职工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8.加强党员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党员组织关系、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转接工作规范,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对出国(境)党员每半年至少联系1次,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对参加校外教学科研、学术交流、挂职工作等6个月以上的党员教师,实行跟踪管理。
9.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指定专人收缴党员党费,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年公示1次党费收缴情况。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可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少交或免交党费。党费使用要符合相关规定。
10.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落实学校开展的党内表彰活动,做好评选推荐等工作。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定期开展关怀帮扶活动。
三、党内组织生活
1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党课,每年至少邀请1名党委(总支)班子成员为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
12.坚持“主题党日”制度。建立“主题党日”制度,每月相对固定1天,运用主题教育、交流讨论和参观党性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活动,做到主题党日活动有主题、有计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主题党日”活动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合理安排时间。
13.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主题明确,按照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进行。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14.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违法党员。
15.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与本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并做好记录。谈心谈话应该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四、思想政治建设
16.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建立并完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积极宣传师德典型,大力开展学术诚信教育活动,推动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注重对教职工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五、基本工作保障
17.场所保障。党支部要有固定活动场所,提倡一室多用。努力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
18.经费保障。教职工党员按照每人每年不少于200元标准核拨支部活动经费,并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上级党组织划拨的党建工作经费、下拨的党费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19.工作台账。“三会一课”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记录完备。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特色工作等台账资料健全完善。党员花名册、党员档案、党费收缴等台账资料建立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