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制度建设 >> 组织工作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1日 15:43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晋教工委组〔201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题要求
    紧紧围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主题,全面提升组织力,明确党支部职责任务,强化政治功能,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创新再发力、开放再提质、工作再抓实,以思想觉醒和开拓进取推动学校改革创新,实现学校事业大发展。
    二、方法步骤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重点做好以下7个环节的工作。
    1.扎实抓好会前自学。党支部要结合学校和单位工作实际,对相关政策、讲话、文件进行自学。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和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领会第26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大讨论的部署要求。
    2.突出重点集中学习。要结合“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采取“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和省委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搞清楚党支部职责任务和合格党员标准,充分认识省委开展大讨论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大讨论的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打牢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3.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本支部在大讨论“六方面问题”具体表现,提出解决问题的举措。要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辅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4.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可以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并报告上一年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党员对支委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支委会要按照大讨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效导向,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聚焦“六个破除”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找差距、补不足,进一步增强改革不能落后的理念和勇于担当作为的自觉。党员要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增强改革开放再出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法,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结合大讨论主题,联系具体人和具体事,点问题、摆表现,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不能以意见建议代替问题,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应予以表扬,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7.言出必行抓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做出整改承诺。整改承诺和措施要针对具体问题,落实到具体工作,不求全、不求大,做到切实可行。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接受各方监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为本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好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为本支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环节组织好组织生活会。
    2.学习运用标杆经验。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学习省委组织部选树的8个标杆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案例材料,借鉴标杆党支部经验,把“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坚持”的要求贯穿到组织生活会各个环节。
    3.突出工作实效。要结合大讨论主题找差距、定措施、明目标,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破解发展中的难题。要对照查摆出来的“六方面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承诺并抓好落实。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做法,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总结报告、报表台账等资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4.加强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指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派人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切实保证工作质量。校领导要对分管联系单位所属党组织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党委组织部将进一步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的业务指导,确保组织生活会规范有序开展。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地点情况提前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4月10日前完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在4月11日前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和附件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zzb@nuc.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