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根据《关于开展学生党员发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学生党员发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现就专项整改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全校17个学院党委及所属学生党支部。
二、时间安排
3月29日至4月20日
三、督导内容
1.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记录情况。主要检查学生党员发展党支部会议记录、党委会议记录,确保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记录完整。
2.学生党员发展档案材料情况。档案材料要做到一人一袋,专柜保管;确保入党申请书、团组织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教育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教育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函调材料及政审报告、个人自传、思想汇报等档案材料完整;学生党员档案材料填写、用印要完整规范。
四、督导方式
1.查阅材料。学院党委、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会议记录查阅要做到全覆盖,学院党委会议记录主要查阅预审、审批会议记录情况,学生党支部会议记录主要查阅支委会会议记录,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存在问题的学生党员档案(以学院党委和学生党支部自查反馈情况为准)查阅要做到全覆盖,其他学生党员档案要进行抽查。
2.实地查看。实地查看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记录和学生党员档案保管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党委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以此为契机,构建发展党员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机制,深入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水平。
2.加强指导反馈。各督导组要以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文件为标准,认真查找学生党员发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精准把脉问诊,提出有针对性的督导反馈意见,确保专项整改落地落实。
各督导组在4月20日前将督导检查表按学院党委整理汇总,督导组成员签字后交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