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山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晋教工委组﹝2021﹞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主题要求
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牢记嘱托强信念、实干担当蹚新路。全校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为学校率先发展蹚出一条新路而努力奋斗。
二、明确方法步骤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1.认真抓好学习。党支部要结合学校和单位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三篇光辉文献”,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通过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加深对我省“转型发展蹚新路”时代内涵的理解,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筑牢思想根基。
2.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相互之间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对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的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还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3.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视巡察等情况,对照转型发展蹚新路要求和师生员工期待,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存在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要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4.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要代表支委会向党员大会报告一年来的主要工作,通报党支部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和具体事,实事求是,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5.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要综合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6.抓好落实整改。针对查摆和评议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做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和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基层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在向上一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好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书记为本支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环节组织好组织生活会。
2.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指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切实保证工作质量。党委组织部将进一步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的业务指导,确保组织生活会规范有序开展。
3.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4.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3月26日前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附件2)、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dwzzb@nuc.edu.cn。
党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