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晋组通字[2014] 54号)精神,要求全省各单位迅速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的有关情况,并报送组织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本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的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1、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情况统计表
2、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情况汇总表
3、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社会机构举办社会化培训情况统计表
4、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社会机构举办社会化培训情况汇总表
二、统计范围说明
1、社会化培训项目界定:目前正在进行的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培训项目,包括各种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和在职学位教育等教育培训项目。
2、高收费社会化培训项目: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的费用开支标准(450元/人/天)的培训项目,即为高收费培训(计算口径:总培训费用/实际培训天数),主要包括各类EMBA、后EMBA 以及打着“政商联谊”、“交友游学”等名义举办的总裁研修班、高级领导人才研修班等。
3、领导干部正在参加的社会化培训项目均需要统计,已经完成的不在统计范围。
4、全校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均在统计范围之内,尤其是领导干部要重点清查,工人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5、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高等院校举办的干部培训班,不在清理整顿和统计范围。
6、费用来源分为单位全额承担(A)、个人全额承担(B)、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C)三种类型。
三、报送时间
由于上级部门要求时间紧,请各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于9月5日下午5:30前,将有关统计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组织部(主楼502室)。
附件: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