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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空缺中层领导岗位选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6日 15:02    作者:李建国    来源:     点击率: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北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的相关规定,经2019年7月5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学校部分空缺中层领导岗位选拔任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共5个)
    1、校团委书记1名
    2、朔州校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处)1名
    3、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1名
    4、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1名
    5、仪器与电子学院副院长1名
    二、岗位要求
    1、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中北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资格。
    2、校团委书记还需要满足:中共党员,三年以上党龄,有共青团或学生工作经历;热爱青年工作,有思想、有活力、有魄力;在副处级岗位任职两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2019年6月30日)
    3、朔州校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还需满足:在副处级岗位任职两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资格。
    4、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还需满足:中共党员,三年以上党龄,且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历;热爱学生工作,熟悉学生工作政策和规定,有一定学生工作经历;了解大学生思想特点,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务实民主。
    5、学院副院长还需满足: 具有岗位所在学院所设相关专业学术背景;由正科提任的,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由专业技术人员提任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院副院长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院副院长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学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还应为中共党员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三、选任办法
   (一)校团委书记、朔州校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1、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自荐人员填写《中北大学2019年中层干部个人自荐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7日下午18:00前交至德怀楼521室(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请以“姓名+报名表”样式命名,发送至zzb@nuc.edu.cn邮箱。
    2、资格审查。组织部牵头会同纪委办和人力资源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对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人员进行基本资格审查。
    3、演讲陈述。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演讲陈述,个人陈述10分钟,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个人特点及优势和工作思路等。
    4、民主推荐。个人演讲陈述后,组织民主推荐及测评。
    5、组织考察。民主推荐及测评情况报请人事酝酿小组讨论,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各岗位拟提任考察人选,并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6、讨论决定。拟提任考察人选考察及六查等情况报请人事酝酿小组会议酝酿,酝酿结果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二)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仪器与电子学院副院长
    1、谈话调研推荐。组成谈话调研推荐小组,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组织谈话调研推荐工作。
    2、资格审查。组织部牵头会同纪委办和人力资源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对谈话调研推荐人选进行基本资格审查。
    3、人事酝酿小组酝酿。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谈话调研推荐人选相关情况报请人事酝酿小组酝酿,人事酝酿小组讨论确定会议推荐人选。
    4、会议推荐。组成会议推荐小组,对人事酝酿小组确定人选组织会议推荐工作
    5、组织考察。会议推荐结果报请人事酝酿小组讨论,提交常委会确定拟提任考察人选,并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6、讨论决定。拟提任考察人选考察及六查等情况报请人事酝酿小组会议酝酿,酝酿结果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联系电话:3922027
 
 
 

                                    党委组织部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