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党委研究,根据中央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中北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现公开竞聘选拔理学院院长一名。
一、任职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干部身份,身体健康。
2、具有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相应或相关的专业学术背景。
3、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在副处级岗位任职两年以上;或具有三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历,正高职称并任副处一年以上。
4、年龄应能任满一届,即男性年龄在55周岁(195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产生办法
此次选拔以民主推荐为基础进行。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超过3人,直接进行会议推荐、谈话推荐;超过3人时,则先进行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委研究,确定3名人选进入会议推荐。最后党委会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的情况确定一名考察人选。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各报名人员于
10月
10日
(星期五)下午6:00以前,将报名表报党委组织部(主楼502室)。可组织推荐报名和个人自荐报名。报名时,提交《中北大学处级干部公开选拔报名表》,并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本办法只适用于本次干部调整,由校党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3924137
党委组织部
2014
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