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文件
党组〔2019〕13号
关于印发《中北大学管理岗位干部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基本能力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机关各部门:
《中北大学管理岗位干部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基本能力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
中北大学管理岗位干部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人员基本能力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三基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管理岗位干部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专业能力,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西省教育系统管理岗位干部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专业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晋教工委组﹝2019﹞2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校管理岗位干部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专业能力,持续提高管理岗位干部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深化学校各项改革举措,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水平。
二、测评对象
测评对象为学校所有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
1.管理岗位干部包括机电工程学院等18个教学单位(含朔州校区、信息商务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机关党务党委、机关行政党委所属各部门全体管理干部,研究生院、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光电厂、工程训练中心全体管理干部,图书馆、校医院、附属学校中层干部。
2.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包括18个教学单位(含朔州校区、信息商务学院)除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外的工作人员,图书馆、校医院、附属学校除中层干部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3.工勤岗位工作人员。
测评对象中55周岁以上人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50周岁以上)可不参加测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为准。因公派出国、外出学习培训、挂职借调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统一测评的人员,另行安排测试。
三、测评标准
测评标准按照《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评价标准(修订)》、《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通用基本能力评价标准(修订)》、《山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专业基本能力标准(修订)》设定的专业基本能力为主要内容参照执行。
四、测评方式
能力测评分为管理岗位干部基本能力测试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含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基本能力测评。
1.管理岗位干部测试方式。管理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卷由学校统一印制,按照《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评价标准(修订)》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含工勤岗位工作人员)测评方式。由各单位基本能力测评小组组织实施,采用领导评议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民主评议环节应邀请教职员工、学生等服务对象参加。
五、测评成绩
1.管理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评成绩为闭卷考试卷面分值,满分为100分。
2.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测评成绩由各单位测评小组依据《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通用基本能力评价标准(修订)》执行,综合领导评议和民主评议的成绩确定。测评总成绩=领导评议×30%+民主评议×70%,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30%。
3.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管理岗位干部专业能力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基本能力测评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我校干部职工能力测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一)学校干部职工能力测评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忠人 沈兴全
常务副组长:薛 智
副 组 长:王瑞芬 曾建潮 雷锋斌 赵贵哲
潘晋孝 李东光 苏铁熊
成 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三个工作组,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工作。
(二)工作组
1.综合组
组 长:贾献忠
成员单位:党委组织部
职 责:负责制定本次学校干部职工能力测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协调处理测评工作相关事宜以及汇总上报相关材料等工作。
2.试卷命题组
组 长:王俊元
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处
职 责:依据《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评价标准(修订)》,负责组织人员命题制卷,并进行试卷评阅,及时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反馈给相关单位。
3.基本能力测评组
组 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全校各单位
职 责:负责成立测评小组,测评小组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专家、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组织本单位所属在岗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测评工作;登记汇总并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或工勤岗位工作人员测评成绩。
七、组织实施
党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管理处分工协作组织协调好管理岗位干部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管理干部笔试时间为6月25日下午3:00-5:00,由各单位组织安排本单位管理干部参加闭卷考试,试卷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和工勤岗位工作人员测评工作各单位在 7月5日前完成。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能力测评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能力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所属在岗的全体干部职工的能力测评工作。要严格工作程序,扎实开展专业能力测评工作,健全干部职工个人能力档案,实事求是运用评价结果。
(二)测评结果应用。能力测评结果作为学校干部职工任用、评优的重要依据。坚持能力测评激励与约束并重,能力评价结果合格的准予上岗;测评优秀的在任职、评先评优、职称评审中优先考虑;不合格的给予一年观察机会,下年度评价仍不合格的进行离岗培训,培训测评仍不合格者,所在单位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三)严格测评纪律。各单位要严肃笔试的考风考纪,做好测评工作协调,确保所属的在岗干部职工全部测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专业基本能力测评的干部职工,其能力测评成绩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四)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各单位务必于6月25日18时前将管理干部笔试试卷交回综合组。7月5日18点前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或工勤岗位工作人员测评结果报送综合组,报送材料包括高校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基本能力测评情况统计表(只填写专技岗位和工勤岗位部分)、中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及工勤岗位人员专业能力测评结果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dwzzb@nuc.edu.cn。
附件:1.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基本能力评价标准(修订)》
2. 《山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专业基本能力评价标准(修订)》
3. 高校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基本能力测评情况统计表
4. 中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及工勤岗位人员专业能力测评结果信息表
中北大学党办 2019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