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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9日 16:1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党员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党员发展计划。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安排,我校2019年党员发展计划将有大幅度增加,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摸排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情况,确保计划得到有效落实。各学院(校区)党委尤其要注意把控各基层党支部党员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适度扩大入党积极分子规模,科学确定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比例,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比例高于2:1,并定期对党支部党员发展计划进行动态微调。
   2.积极优化党员发展结构。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做好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工作,加大组织吸纳力度。要从“三晋英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中确定一批重点发展对象,继续实行教职工发展计划单列,不断加大博士生党员发展力度。对于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要落实团组织“推优”制度,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培养监督作用。
   3.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及标准。要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政治审查、组织审批、入党宣誓、按期转正等入党基本程序,注意规范必备材料的规范书写,同时要特别注意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防止入党程序及材料层层加码。严格入党标准,切实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对于大学生党员发展,要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情况,防止简单以学习成绩代替综合素质,防止简单用答辩、投票方式考察评价入党积极分子。要做好对发展对象的考察,严格执行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要限制入党和转正。
   4.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校党委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职组织员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要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按照《山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肃问责。要严格组织关系管理,持续做好毕业生党员,特别是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及服务之中。
 
 

                         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