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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团员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3日 16:1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与江苏省在人才、科技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强校地产学研合作,促进我校科研成果转化,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9]10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拟推荐5名教师赴江苏省挂职锻炼,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意识强;
  2.有专业特长,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强,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为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干部;
  5.既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又担任一定管理职务、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教师/干部优先;
  6.专业要求:详见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岗位安排表要求(附件1)。
二、任职岗位安排
  科技镇长团团员一般安排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或副镇长(副主任)职务,具体根据各地岗位安排,任职从2019年7月起,时间为1-2年。
三、工作职责
  1.积极推进任职地人才科研工作。大力实施任职地人才强镇战略,加强产学研合作,协助制定地方人才科技发展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人才与科技创新工程及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人才强企工作。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和培育急需人才,引导高层次人才向企业集聚,组织做好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活动,开展科技培训和科学普及活动,吸引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企业创新创业。
  2.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派出单位与挂职单位之间建立紧密产学研合作关系,推动地方及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一批校地、校企合作联盟,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促进高校、科研院所更多科技成果向地方和企业转化。
  3.发挥专业服务作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利用好派出单位人才、科技、信息等方面优质资源,帮助地方和企业积极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和专利,引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联合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科技攻关,解决企业关键技术难题,大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者填写《中北大学教师/干部赴江苏挂职锻炼申请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明确意见后,连同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于5月18日前交至组织部,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nuc.edu.cn。
  2.资格审查
  组织部会同人力资源管理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申报人员名单。
  3.双向选择
  资格审核通过的教师/干部根据岗位需求表(附件1),结合本人专业特长和意愿,选择意向任职地,登录江苏科技镇长团网站(http://58.213.165.252:8086/kjzzt/index),在“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同时,主动与拟派驻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在双方相互同意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4.手续办理
  在派出单位、派出人选和接收单位三方同意的基础上,最终确定挂职人员名单,办理挂职手续。各基层单位要做好挂职人员工作交接。
四、管理考核和纪律要求
  1.挂职人员由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挂职期间,科技镇长团成员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2.挂职锻炼期间,接收单位为科技镇长团成员提供食宿,安排工作经费,保障每个成员工作、调研费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享受当地补贴。根据引进人才层次或项目规模,享受补助和奖励。
  挂职期间不能承担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任务,学校照常发放除校内绩效津贴之外的所有工资、补助、奖励等,校内绩效津贴根据挂职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合格的行政干部,学校发放挂职人员所在职级校内绩效津贴,教学科研人员学校免除挂职人员所在职级教学工作量要求,校内绩效津贴按个人其它工作量申报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校内绩效津贴。
  3.挂职期间年度考核按照《中北大学外派帮扶人员、挂职干部考核办法》文件执行,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参考。
  4.挂职人员挂职期间,应最少为学校争取到1项科研合作项目。为学校争取到重大项目、获得重要资源或做出重大贡献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5.挂职人员自觉服从任职地方和单位的管理,严格考勤,每位成员每月驻地工作一般不少于2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科技镇长团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树立科技镇长团良好形象。挂职期间,严格执行挂职工作各项制度,挂职期间不得请假和提前结束挂职,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任务。
 
    联系人:李建国,3922027;
    地 址:德怀楼 521室;
    邮 箱:zzb@nuc.edu.cn。
 
 
   附件: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岗位安排表
   附件:中北大学教师/干部赴江苏挂职锻炼申请表
 

                          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