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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祝锡晶等7名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 15:4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依据《中北大学处级干部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照校党委的安排,现对祝锡晶等7名中层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现将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考核组组成

此次试用期满考核对象为:机械工程学院院长祝锡晶、副院长曾志强,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副院长胡胜亮,朔州校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志毅、矿业与安全工程管理部主任马理强、电气与计算机工程管理部主任刘天野和化工与环境工程管理部主任韩涛共7名同志。

考核组成员为:党委组织部部长贾献忠、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廖海洪、机电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刘光、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副处长杨亚军和人力资源管理处人力综合科科长段瑞斌共5名同志。

二、考核时间和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20日,考核组与考核对象所在学院(校区)党委主要负责人联系,确定考核时间、地点等考核事宜。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深入了解干部适应能力、履行职责情况和存在的主要不足。

三、考核程序

1、提交个人总结

被考核对象每人提交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及取得的成效、党风廉政和廉洁自律情况、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至少2点)。

2、个别谈话及民主测评

个别谈话,要全面深入地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廉洁自律、工作作风、问题和不足等情况。在谈话的同时,进行民主测评。谈话人数不低于20人,具体谈话范围如下:分管、联系校领导,学院(校区)科级及以上干部,正高级职称教师代表,学科管理部负责人,学院(校区)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3、实地调查

对被考核对象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考核组要通过实地查看或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核查,必要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

4、与被考核对象本人谈话

各考核组在谈话结束后,与本人见面谈话,深入了解本人特点,特别是谈话环节反映出的问题和不足。

5、各基层党组织对被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书面现实表现材料交考核组;组织被考核对象填写《中北大学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在所在单位党组织栏填写意见后交考核组;考核组就被考核对象情况征求纪委意见。

6、考核组综合分析考核情况,汇总撰写考核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校区)党委要主动配合此次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好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等工作。

2、考核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客观真实反映考核情况,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请被考核对象于2018年12月14日17:00前将本人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交党委组织部(纸质和电子版)。请各考核组于12月21日17:00前将相关资料交党委组织部。

电子邮箱:zzb@nuc.edu.cn

联系电话:0351-3924137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