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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7日 11:3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组织部等印发的《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委组织部、农委、扶贫办联合发文(晋组通字【2015】41号),在省、市、县三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到村第一书记。
现就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地点与名额
第一书记到村工作地点在我校扶贫点五寨县,具体工作村由派驻县委组织部确定;省委组织部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2人。
    二、人选条件和要求
第一书记主要从优秀年轻干部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考虑。选派人选原则上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
2.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3.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严格选派程序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召开党员会议传达中央、省委和校党委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和人选推荐工作。第一书记选任本着个人自愿与组织委派相结合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学校正式在编干部均可报名。
党委组织部和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共同对选派人员进行审核把关,严格标准,把好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和能力关等。
校党委研究确定上报人选,由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报省委组织部等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四、推荐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18:00。请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时将本单位推荐人选报党委组织部(主楼502),联系电话:3922027,联系人:李兴民,手机:13934044550。
有需要深入了解相关政策者,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党委组织部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