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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8日 15:0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高校工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结合前段召开的学校和中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围绕“两学一做”,按照“四讲四有”标准,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6个环节的工作。
1、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要做到“三谈”,即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谈心谈话要作好记录并存档。
3、对照党章标准,结合“我是党员·我行”,查找突出问题。每位党员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等问题。结合“我是党员·我行”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干部主要看是否存在不履职尽责、不担当做为,机关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业务技能不强、慵懒散拖、工作不实,师生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教风学风不正、学术行为不端等。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师生,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深入查找剖析,列出问题清单。
4、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成员对照存在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
5、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民主测评,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发放测评表,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机关直属党支部和党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党支部,可分党小组进行。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6、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作出相应组织处置。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列出整改清单,党员作出整改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公示。党支部将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结果报二级党组织备案。
三、组织指导
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全程指导。党支部制定工作方案,报二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党委组织部将统筹组织督导力量,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直接参会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指导督促。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外出流动党员的党员,采取适当方式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各二级党组织形成专题报告,于2017年4月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3月7日